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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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B*

项目名称: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元,其中1包:6.*元;2包:6.*元;

最高限价:12.*元,其中1包:6.*元;2包:6.*元;

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及采购文件;

1包:动物应急疫苗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4

万头份

2

高致病性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

4

万头份

3

鸡新城疫活疫苗

70

万羽份

4

狂犬病灭活疫苗

1600

头份

2包:动物强制免疫物资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290

2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290

3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290

4

兽医用12号注射针

1450

5

兽医用12号注射针

1450

6

兽医用14号注射针

870

7

兽医用14号注射针

290

8

一次性兽用无菌注射器

290

9

兽医金属20ML注射器

145

10

兽医金属10ML注射器

145

11

连续注射器

40

12

75%*醇消毒液

1690

13

医用脱脂棉

3000

14

猪精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以上内容作出响应承诺。

1.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1.4、财务要求:供应商至少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审计报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2、财务审计报告签字盖章应符合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01〕1035号)规定;3、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颁发的(财办〔2022〕32号的规定,由注册会 (略) 财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5、供应商应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务局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凭据)或完税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清晰反应税种/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1.6、供应商应提供社保缴纳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保专用收据,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7、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分支机构、代工、转包、分包的行为。

1.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1包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2、供应商所投动物疫苗产品生产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

2.3、供应商所投动物疫苗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

2.4、供应商应提供所投动物疫苗产品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出具的检验报告(连续三批次)(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南县柏尔商务酒店2楼办公室,云南 (略) 广南办事处购买谈判文件。

方式:现场出售。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若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投标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公告在发布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略) 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谈判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富宁 (略)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西山 (略) 668号,云纺东南亚商城A座17楼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晏婷

电   话:0871-* 


项目概况

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B*

项目名称: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元,其中1包:6.*元;2包:6.*元;

最高限价:12.*元,其中1包:6.*元;2包:6.*元;

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及采购文件;

1包:动物应急疫苗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4

万头份

2

高致病性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

4

万头份

3

鸡新城疫活疫苗

70

万羽份

4

狂犬病灭活疫苗

1600

头份

2包:动物强制免疫物资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290

2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290

3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290

4

兽医用12号注射针

1450

5

兽医用12号注射针

1450

6

兽医用14号注射针

870

7

兽医用14号注射针

290

8

一次性兽用无菌注射器

290

9

兽医金属20ML注射器

145

10

兽医金属10ML注射器

145

11

连续注射器

40

12

75%*醇消毒液

1690

13

医用脱脂棉

3000

14

猪精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以上内容作出响应承诺。

1.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1.4、财务要求:供应商至少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审计报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2、财务审计报告签字盖章应符合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01〕1035号)规定;3、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颁发的(财办〔2022〕32号的规定,由注册会 (略) 财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5、供应商应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务局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凭据)或完税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清晰反应税种/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1.6、供应商应提供社保缴纳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保专用收据,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7、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分支机构、代工、转包、分包的行为。

1.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1包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2、供应商所投动物疫苗产品生产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

2.3、供应商所投动物疫苗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

2.4、供应商应提供所投动物疫苗产品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出具的检验报告(连续三批次)(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南县柏尔商务酒店2楼办公室,云南 (略) 广南办事处购买谈判文件。

方式:现场出售。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若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投标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公告在发布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略) 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谈判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富宁 (略)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西山 (略) 668号,云纺东南亚商城A座17楼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晏婷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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