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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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学协会:

(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按季度按计划申报。经市继教办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决定确定“儿童保健专科能力提升班”等19个项目为2024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获批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经费等支持保障,严格考试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避免项目培训流于形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满足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需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学协会要根据管理权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确保项目的合规、高效实施。

二、强化项目信息填报管理。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举办信息的填报工作,项目举办完成后1周内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将执行反馈填报完成,未能按要求填报项目执行反馈情况的项目, (略) 级Ⅱ类学分的授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学协会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信息和执行过程的监管,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并有效提高项目执行率。

三、严格项目执行纪律要求。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举办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培训项目无关的考察等活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学协会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各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的监管,避免和杜绝项目实施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学分登记审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学协会要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指导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将参加的项目和学分情况在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及时按规定做好核验,避免在年底集中突击登记、审核,影响审验效率。原则上,上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验证在7月30日前完成,核实学分是否真实有效。当年度学分验证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


附件:2024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学协会:

(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按季度按计划申报。经市继教办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决定确定“儿童保健专科能力提升班”等19个项目为2024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获批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经费等支持保障,严格考试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避免项目培训流于形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满足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需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学协会要根据管理权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确保项目的合规、高效实施。

二、强化项目信息填报管理。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举办信息的填报工作,项目举办完成后1周内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将执行反馈填报完成,未能按要求填报项目执行反馈情况的项目, (略) 级Ⅱ类学分的授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学协会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信息和执行过程的监管,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并有效提高项目执行率。

三、严格项目执行纪律要求。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举办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培训项目无关的考察等活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学协会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各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的监管,避免和杜绝项目实施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学分登记审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学协会要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指导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将参加的项目和学分情况在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及时按规定做好核验,避免在年底集中突击登记、审核,影响审验效率。原则上,上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验证在7月30日前完成,核实学分是否真实有效。当年度学分验证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


附件:2024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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