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确定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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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确定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 (略) 农业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13号)文件精神,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确 (略) 东坡区乡情水稻专业合作社等55个农民合作社承担规范财务管理类项目建设、 (略) 绿盛果业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承担品牌化经营类项目建设、支持眉山百业果业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承担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类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9日前书面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28-*。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

(略)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根据《 (略) 农业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13号)文件精神,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确 (略) 东坡区乡情水稻专业合作社等55个农民合作社承担规范财务管理类项目建设、 (略) 绿盛果业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承担品牌化经营类项目建设、支持眉山百业果业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承担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类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9日前书面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28-*。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

(略)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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