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需求方案招标公告
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需求方案招标公告
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方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项目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方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方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后90日内一次性向供应方支付合同金额100%。
4.验收标准
4.1采购人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作为验收依据,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逐项核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并确认;
4.2本项目具体验收内容及标准:按要求完成“技术要求”部分的全部交付物并通过验收。
5.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及采购合同约定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四、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建设质量强国的相关部署以及《关于以高水平质量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客观反映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征、重点问题及变动趋势,进一步掌握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质量发展情况,为澄迈县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有力决策参考,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更好发挥质量在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区域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特开展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
2.服务内容
(1)开展产业链质量状况实地调研。
编制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专项调查问卷,摸清全县产业链整体上下游结构、企业构成、所处质量梯队位置等,梳理和评估产业链重点企业质量发展现状,形成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方案。
(2)明晰重点产业链质量攻关方向。
基于实地调研发现的产业链现有问题和差距,识别关键环节质量堵点难点痛点,分级分类形成产业链质量问题清单,研究提出重点产业链一揽子质量攻关清单,并对具体质量攻关行动进行指导。
(3)推动重点产业链质量政策工具清单落地实施。
完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政策工作清单,为厘 (略) 、划分具体分工提供支撑,并对具体质量政策的落地提供指导。
(4)总结凝练产业链质量提升模式。
总结提炼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质量提升典型亮点与模式,报上级单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突出成效等。
(5)质量强县建设研究
结合产业链调研及国家、海南省有关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性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起草《澄迈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3.项目交付物
完成1)《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及质量问题清单、重点攻关项目清单、质量政策工具清单;2)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成效及典型模式总结报告1份;3)《澄迈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1份。
五、报价应提供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全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盖公章;
3.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无需提供。
5.具备参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6.报价文件。
7.服务方案。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报价要求
1.一次报价文件中仅允许出现一个报价,若文件中出现多个不一致报价,则取消参与资格。
2.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若超过则取消参与资格。
3.供应商需参考项目需求, (略) 场普遍规律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 (略) 场普遍价格),恶意报价方将被取消参与资格,并3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
4.供应商中标报价即为成交价,若事后供应商出现亏损或无法完成任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并5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
七、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即按照投标单位实力、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拟选定单位,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并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拟选定单位。
八、时间安排
2024年9月30日下午17:30分前为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收到纸质件的寄出凭证载明的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邮件收件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澄迈县金江镇 (略) (略) 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梁璇
联系电话:0898-*
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方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项目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方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方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后90日内一次性向供应方支付合同金额100%。
4.验收标准
4.1采购人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作为验收依据,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逐项核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并确认;
4.2本项目具体验收内容及标准:按要求完成“技术要求”部分的全部交付物并通过验收。
5.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及采购合同约定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四、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建设质量强国的相关部署以及《关于以高水平质量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客观反映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征、重点问题及变动趋势,进一步掌握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质量发展情况,为澄迈县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有力决策参考,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更好发挥质量在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区域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特开展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
2.服务内容
(1)开展产业链质量状况实地调研。
编制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专项调查问卷,摸清全县产业链整体上下游结构、企业构成、所处质量梯队位置等,梳理和评估产业链重点企业质量发展现状,形成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方案。
(2)明晰重点产业链质量攻关方向。
基于实地调研发现的产业链现有问题和差距,识别关键环节质量堵点难点痛点,分级分类形成产业链质量问题清单,研究提出重点产业链一揽子质量攻关清单,并对具体质量攻关行动进行指导。
(3)推动重点产业链质量政策工具清单落地实施。
完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政策工作清单,为厘 (略) 、划分具体分工提供支撑,并对具体质量政策的落地提供指导。
(4)总结凝练产业链质量提升模式。
总结提炼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质量提升典型亮点与模式,报上级单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突出成效等。
(5)质量强县建设研究
结合产业链调研及国家、海南省有关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性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起草《澄迈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3.项目交付物
完成1)《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及质量问题清单、重点攻关项目清单、质量政策工具清单;2)澄迈县热带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成效及典型模式总结报告1份;3)《澄迈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1份。
五、报价应提供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全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盖公章;
3.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无需提供。
5.具备参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6.报价文件。
7.服务方案。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报价要求
1.一次报价文件中仅允许出现一个报价,若文件中出现多个不一致报价,则取消参与资格。
2.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若超过则取消参与资格。
3.供应商需参考项目需求, (略) 场普遍规律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 (略) 场普遍价格),恶意报价方将被取消参与资格,并3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
4.供应商中标报价即为成交价,若事后供应商出现亏损或无法完成任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并5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
七、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即按照投标单位实力、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拟选定单位,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并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拟选定单位。
八、时间安排
2024年9月30日下午17:30分前为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收到纸质件的寄出凭证载明的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邮件收件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澄迈县金江镇 (略) (略) 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梁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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