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物联网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物联网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物联网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智能垃圾分类 (略) 卡采购项目所需的产品进行询价,采购人为杭州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采购项目规模
1.1、采购标的名称、参数及数量:智能垃圾分类 (略) 卡采购项目。
1.2、采购产品规格标准:详见技术需求书。
智能垃圾分类 (略) 卡采购项目采购,详细规范见请购单。
本次应答最高限价*元,超过该价格为无效应答。
2、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
2.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产品在营业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税务 (略) 站上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接受代理商应答。
3、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q.com获取采购文件,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询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义蓬街 (略) 888号义蓬科创园706-1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浙江 (略) (http://**)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肖冬冬、*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义蓬街 (略) 888号义蓬科创园706-1室
7、免责声明
除上述发布公告的媒介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 (略) 为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附加项目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
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采购人:杭州 (略)
2024年9月25日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物联网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智能垃圾分类 (略) 卡采购项目所需的产品进行询价,采购人为杭州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采购项目规模
1.1、采购标的名称、参数及数量:智能垃圾分类 (略) 卡采购项目。
1.2、采购产品规格标准:详见技术需求书。
智能垃圾分类 (略) 卡采购项目采购,详细规范见请购单。
本次应答最高限价*元,超过该价格为无效应答。
2、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
2.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产品在营业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税务 (略) 站上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接受代理商应答。
3、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q.com获取采购文件,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询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义蓬街 (略) 888号义蓬科创园706-1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浙江 (略) (http://**)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肖冬冬、*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义蓬街 (略) 888号义蓬科创园706-1室
7、免责声明
除上述发布公告的媒介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 (略) 为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附加项目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
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采购人:杭州 (略)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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