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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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服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服务

(二)询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

1.《 (略) 互花米草(一期)清理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2.《 (略) 互花米草(二期)清理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3.《 (略) 瓯飞中心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四)服务内容:服务方需根据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浙林字函〔2024〕186号)有关标准和规定,综合利用无人机、现地调查、样地监测等技术手 (略) 互花米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具体完成以下内容:

1. (略) 互花米草(一期)清理整治项目(除治面积3408亩),复发评估(2025年6月份)、管护验收评估(2025年10月份),各一次。

2. (略) 互花米草(二期)清理整治项目(除治面积2053.18亩)除治验收评估一次(2024年10月份);复发评估两次(2025年6月份、2026年6月份)、管护验收评估两次(2025年10月份、2026年10月份)。

3. (略) 瓯飞中心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除治面积911.5亩)除治验收评估一次(2024年10月份);复发评估两次(2025年6月份、2026年6月份)、管护验收评估两次(2025年10月份、2026年10月份)。

每次评估完成后,服务方需提交纸质稿6份及电子稿1份。验收评估报告需符合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浙林字函〔2024〕186号)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管护验收评估报告需通过委托方组织的验收会议予以确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范围: (略)

(二)完成时间要求:复发评估需于每年6月份前完成,管护验收评估需于每年10月份前完成。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略)元。

(二)结算方式: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时限完成2024年和2025年项目服务内容,委托方在两个月内支付项目服务款人民币(略)元(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服务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委托方两个月内付清尾款(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

(三)特别条款:

1.没有正当理由,(略)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服务内容,(略)方可终止本合同,且(略)方需补偿(略)方(略)元人民币。(略)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略)方应按每逾期1天向(略)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略)方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日不能完成项目的,(略)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略)方需补偿(略)方(略)元人民币。

2.(略)方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略)方有权拒收该报告,并要求(略)方继续完善报告。(略)方拒绝完善报告的,(略)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略)方需补偿(略)方(略)元人民币。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格式请与项目联系人索取。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15时00分(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15时00分。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号码:潘伟茜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服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服务

(二)询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

1.《 (略) 互花米草(一期)清理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2.《 (略) 互花米草(二期)清理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3.《 (略) 瓯飞中心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四)服务内容:服务方需根据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浙林字函〔2024〕186号)有关标准和规定,综合利用无人机、现地调查、样地监测等技术手 (略) 互花米清理整治项目验收评估,具体完成以下内容:

1. (略) 互花米草(一期)清理整治项目(除治面积3408亩),复发评估(2025年6月份)、管护验收评估(2025年10月份),各一次。

2. (略) 互花米草(二期)清理整治项目(除治面积2053.18亩)除治验收评估一次(2024年10月份);复发评估两次(2025年6月份、2026年6月份)、管护验收评估两次(2025年10月份、2026年10月份)。

3. (略) 瓯飞中心互花米草清理整治项目(除治面积911.5亩)除治验收评估一次(2024年10月份);复发评估两次(2025年6月份、2026年6月份)、管护验收评估两次(2025年10月份、2026年10月份)。

每次评估完成后,服务方需提交纸质稿6份及电子稿1份。验收评估报告需符合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浙林字函〔2024〕186号)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管护验收评估报告需通过委托方组织的验收会议予以确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范围: (略)

(二)完成时间要求:复发评估需于每年6月份前完成,管护验收评估需于每年10月份前完成。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略)元。

(二)结算方式: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时限完成2024年和2025年项目服务内容,委托方在两个月内支付项目服务款人民币(略)元(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服务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委托方两个月内付清尾款(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

(三)特别条款:

1.没有正当理由,(略)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服务内容,(略)方可终止本合同,且(略)方需补偿(略)方(略)元人民币。(略)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略)方应按每逾期1天向(略)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略)方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日不能完成项目的,(略)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略)方需补偿(略)方(略)元人民币。

2.(略)方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略)方有权拒收该报告,并要求(略)方继续完善报告。(略)方拒绝完善报告的,(略)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略)方需补偿(略)方(略)元人民币。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格式请与项目联系人索取。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15时00分(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15时00分。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号码:潘伟茜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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