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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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CFNAX-W1007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见第五章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略)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略).00元 ;

※3.最高限价: (略).00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略)居民,高级别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2)未被相关单位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不良记录承诺函及相关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有配送中心或相关仓储冷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9月 26 日至 10 月 08 日,每日上午 09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大华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站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略)居民,高级别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2)未被相关单位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不良记录承诺函及相关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有配送中心或相关仓储冷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jxnc.*@*oxmail.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二) 投标地点: 大华 (略) ( (略) 西 (略) 88号新世界广场)开标厅。

(三)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大华 (略) ( (略) 西 (略) 88号新世界广场)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秦先生、赵先生

办公电话: (略)、(略)

移动电话: (略) 、(略)

传 真: /

地 址: (略) 新建区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联系人: 罗工、李工

联系电话:0791-(略)

地址: (略) 西 (略) 88号新世界广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先生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2024 年 09 月 25 日

,南昌

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CFNAX-W1007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南昌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见第五章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略)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略).00元 ;

※3.最高限价: (略).00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略)居民,高级别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2)未被相关单位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不良记录承诺函及相关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有配送中心或相关仓储冷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9月 26 日至 10 月 08 日,每日上午 09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大华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站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略)居民,高级别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2)未被相关单位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不良记录承诺函及相关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有配送中心或相关仓储冷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jxnc.*@*oxmail.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二) 投标地点: 大华 (略) ( (略) 西 (略) 88号新世界广场)开标厅。

(三)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大华 (略) ( (略) 西 (略) 88号新世界广场)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秦先生、赵先生

办公电话: (略)、(略)

移动电话: (略) 、(略)

传 真: /

地 址: (略) 新建区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联系人: 罗工、李工

联系电话:0791-(略)

地址: (略) 西 (略) 88号新世界广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先生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2024 年 09 月 25 日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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