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费县薛庄镇沥青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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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费县薛庄镇沥青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费县薛庄 (略) 基础设施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2024年费县薛庄 (略)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内容为沥 (略) 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费县薛庄镇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城阳村、西吉山村);控制价:#.87元;

二标段:(盘石村、高阳村、南长行村、幸福庄村、丛家庄村)#.66元;

三标段:(胡家庄村、黄埠西村、前庄村)#.41元;

四标段:(高家围子村、昌国庄、同庄村、北王庄村)#.0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 行合同义务。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略) 政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 (略) (略) 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提交。招 (略)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潜在投标 (略) ,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3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23日09:00时

地点: (略) (略) 开标系统。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 (略) (略)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 (略) (略) 网站(http://**.cn)“办事指南”中“ (略) 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费县人民政府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方式:#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一、招标条件

2024年费县薛庄 (略) 基础设施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2024年费县薛庄 (略)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内容为沥 (略) 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费县薛庄镇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城阳村、西吉山村);控制价:#.87元;

二标段:(盘石村、高阳村、南长行村、幸福庄村、丛家庄村)#.66元;

三标段:(胡家庄村、黄埠西村、前庄村)#.41元;

四标段:(高家围子村、昌国庄、同庄村、北王庄村)#.0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 行合同义务。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略) 政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 (略) (略) 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提交。招 (略)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潜在投标 (略) ,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3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23日09:00时

地点: (略) (略) 开标系统。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 (略) (略)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 (略) (略) 网站(http://**.cn)“办事指南”中“ (略) 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费县人民政府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方式:#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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