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简阳市城区第三轮环卫公厕管理市场化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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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简阳市城区第三轮环卫公厕管理市场化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第三轮环 (略) 场化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6: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4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南段5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均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 (略) 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略) 城区第三轮环 (略) 场化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第三轮环 (略) 场化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024]*;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地址: (略) (略) 90号;

3、采购品目:公共厕所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支付方式:分期付款。(2)付款进度安排:

第一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二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三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四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五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六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七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八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九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一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二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 *元;最高限价:*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 (略)

地址: (略) 武侯 (略) 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8-*

四川均昊 (略)

2024年09月25日


相关附件:
,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第三轮环 (略) 场化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6: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4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南段5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均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 (略) 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略) 城区第三轮环 (略) 场化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第三轮环 (略) 场化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024]*;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地址: (略) (略) 90号;

3、采购品目:公共厕所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支付方式:分期付款。(2)付款进度安排:

第一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二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三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四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五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六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七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八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九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一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二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后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 *元;最高限价:*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 (略)

地址: (略) 武侯 (略) 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8-*

四川均昊 (略)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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