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勤模拟练习平台练习器材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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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勤模拟练习平台练习器材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 (略) 练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练习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联系器材

项目编号:2024-(略)

项目预算:(略)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2024年09月30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材料组成要求(意见建议按附件1格式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专人送达、邮寄或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邮箱:*@*89.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袁助理

办公电话:021-(略)

移动电话:(略);(略)

传真:021-(略)

地址:上海虹口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1-(略)

移动电话:(略)

2024年09月25日


9bc(略)附件1.pdf

bc(略)附件2.pdf

,上海

我单位 (略) 练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练习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联系器材

项目编号:2024-(略)

项目预算:(略)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2024年09月30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材料组成要求(意见建议按附件1格式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专人送达、邮寄或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邮箱:*@*89.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袁助理

办公电话:021-(略)

移动电话:(略);(略)

传真:021-(略)

地址:上海虹口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1-(略)

移动电话:(略)

2024年09月25日


9bc(略)附件1.pdf

bc(略)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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