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年) | 最高折扣限价 | 中标人数量(名) |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 | 包2 | 米、面、油、干副调料类 | 30 | 0.85 | 1 |
注:以上采购预算金额为对应包一年的估算金额,不作为评审依据和结算依据,评标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折扣为准;
(二)服务地点: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三)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供货商可提交书面续签申请,学校方经供货商满意度调查合格,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能超过3年。
(四)服务内容: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校内共设食堂1个,投标人全面负责在校师生的日常饮食食材的供应。
(五)资金来源:代收代支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新办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新办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 (略) 公共 (略) (http://**)”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 “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地址: (略) 江 (略) 54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江 (略) 27号26-1至26-25
联系方式:023-*转62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3-*转628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年) | 最高折扣限价 | 中标人数量(名) |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 | 包2 | 米、面、油、干副调料类 | 30 | 0.85 | 1 |
注:以上采购预算金额为对应包一年的估算金额,不作为评审依据和结算依据,评标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折扣为准;
(二)服务地点: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三)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供货商可提交书面续签申请,学校方经供货商满意度调查合格,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能超过3年。
(四)服务内容: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校内共设食堂1个,投标人全面负责在校师生的日常饮食食材的供应。
(五)资金来源:代收代支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新办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新办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 (略) 公共 (略) (http://**)”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 “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地址: (略) 江 (略) 54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江 (略) 27号26-1至26-25
联系方式:023-*转62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3-*转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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