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灌木造林项目二期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灌木造林项目二期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灌木造林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灌木造林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林函〔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国有林业总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国有林业总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JND(GC)-2024-90
2.2建设地点: (略) 国有林业总场甘塘管理站。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3790亩,共栽植柠条、白刺苗木*株。
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50日历天。养护期:2年(竣工完成,初验合格后进入养护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宁夏嘉 (略) 进行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q.com),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地址:宁夏嘉 (略) , (略) 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备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国有林业总场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 (略)
地址: (略) 沙坡头区地址: (略) 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白少安联系人:赵佳慧
电话:* 电话:095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4-9-25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灌木造林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灌木造林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林函〔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国有林业总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国有林业总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JND(GC)-2024-90
2.2建设地点: (略) 国有林业总场甘塘管理站。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3790亩,共栽植柠条、白刺苗木*株。
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50日历天。养护期:2年(竣工完成,初验合格后进入养护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宁夏嘉 (略) 进行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q.com),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地址:宁夏嘉 (略) , (略) 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备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国有林业总场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 (略)
地址: (略) 沙坡头区地址: (略) 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白少安联系人:赵佳慧
电话:* 电话:095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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