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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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25 至 2024-10-08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 (略) 撰写人: 王琦
(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现状分析,各类实施方案编制或管控措施制定,空气质量分析评估报告,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污染源巡查、污染成因分析(含异味分析及溯源),工作完成情况及做法总结。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污染趋势进行实时研判分析,结合重点污染源现场排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略) 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管控和实时调度信息,明确工作重点,跟踪工作进展,督导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期间每日提供数据分析日报,每一次污染过程提供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做好工作日报、周报工作,并且按要求整理工作简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日志。

2.开展污染源巡查:组建专业化巡查服务团队,建立“复查-整改-督办-评估-销号”的工作体系,开展以经开区重点区域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排查工作; (略) 三方通报的重点问题进行每日跟踪复查,对每周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根据巡查、排查成果建立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服务期间提交巡查报告,每周、每月提供问题整改及分析报告。

3.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工作。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对非最低等级企业的评级材料进行现场核查,逐个企业现场核对应急减排措施对应的生产线、生产工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并形成核查报告。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对经开区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修订。

4.开展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管控专项督查:开展经开区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开展秋冬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提交督查整改报告及秸秆禁烧工作日报。在传统烧纸祭祀重点时段,根据风向逐日发布重点管控区域,开展专项督查。

5.走航监测服务:利用走航车对VOCs排放重点园区、重点涉VOCs企业进行走航监测,确定园区的VOCs重点排放点位及主要VOCs物种,同时根据采购方工作需要,对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走航。平均每两周开展一次走航监测,并提供走航监测报告。

6.污染源专项诊断评估服务: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3人的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团队对采购方要求的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废气治理专项诊断评估,对标区域规划环评、企业环评、最新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状况进行诊断评估,逐个企业制定《废气专项诊断技术评估建议书》提出治理建议或管理重点,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为管理人员加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7.经开区异味专项服务:结合信访投诉案件筛选异味投诉重点高发区域,制作异味溯源地图,利用无人机、便携式异味检测仪等手段,开展现场排查,建立排查清单,模拟污染过程,确定污染源潜在源区,形成污染源轨迹分析报告。

8.减污降碳协同服务:根据减污降碳的总体要求,开展减污 (略) 径研究,针对清洁取暖开展减污降碳效果分析,统计汇总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对不少于125家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9.协助区采购人完成其他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应确保能满足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团队中常驻派谴人员至少11人(项目负责人1名、环境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环境资料信息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技术人员4名、现场巡查人员4名),其他人员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随机调配,提供服务保障。

2.设备要求。为实现服务目标,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至少配备以下设备,设备可以为投标人自有资产也可以是投标人租赁资产,服务期满后设备仍归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过程中,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损毁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颗粒物及VOC走航车。其中颗粒物走航 (略) 积尘负荷监测功能,VOC走航车具有TVOC监测功能。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采购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2)配置1台无人机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具备机动、快速溯源优势,定期对区域进行全面监测溯源,有效补充空白监测区域;同时结合无人机高空快速取证,尤其对人员难以快速到达的地方开展侦查,留存影像资料,为后期管控提供第一手资料,保障*方工作安排需求。

(3)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巡查车辆4台,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采购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4)至少配备1台FID和2台PID便携式VOC监测仪、2个便携式风速仪和2台便携式异味检测仪,以便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精准溯源。

(5)中标供应商需至少配备7套办公桌椅、7台办公电脑、2台打印机、1台综合打印复印机,1台扫描仪,以满足驻场服务人员办公需要,所有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开发区) (略) (铁西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2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于晓琳、李芳
电 话: 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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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25 至 2024-10-08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 (略) 撰写人: 王琦
(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4-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第三方机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现状分析,各类实施方案编制或管控措施制定,空气质量分析评估报告,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污染源巡查、污染成因分析(含异味分析及溯源),工作完成情况及做法总结。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污染趋势进行实时研判分析,结合重点污染源现场排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略) 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管控和实时调度信息,明确工作重点,跟踪工作进展,督导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期间每日提供数据分析日报,每一次污染过程提供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做好工作日报、周报工作,并且按要求整理工作简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日志。

2.开展污染源巡查:组建专业化巡查服务团队,建立“复查-整改-督办-评估-销号”的工作体系,开展以经开区重点区域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排查工作; (略) 三方通报的重点问题进行每日跟踪复查,对每周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根据巡查、排查成果建立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服务期间提交巡查报告,每周、每月提供问题整改及分析报告。

3.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工作。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对非最低等级企业的评级材料进行现场核查,逐个企业现场核对应急减排措施对应的生产线、生产工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并形成核查报告。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对经开区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修订。

4.开展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管控专项督查:开展经开区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开展秋冬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提交督查整改报告及秸秆禁烧工作日报。在传统烧纸祭祀重点时段,根据风向逐日发布重点管控区域,开展专项督查。

5.走航监测服务:利用走航车对VOCs排放重点园区、重点涉VOCs企业进行走航监测,确定园区的VOCs重点排放点位及主要VOCs物种,同时根据采购方工作需要,对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走航。平均每两周开展一次走航监测,并提供走航监测报告。

6.污染源专项诊断评估服务: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3人的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团队对采购方要求的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废气治理专项诊断评估,对标区域规划环评、企业环评、最新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状况进行诊断评估,逐个企业制定《废气专项诊断技术评估建议书》提出治理建议或管理重点,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为管理人员加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7.经开区异味专项服务:结合信访投诉案件筛选异味投诉重点高发区域,制作异味溯源地图,利用无人机、便携式异味检测仪等手段,开展现场排查,建立排查清单,模拟污染过程,确定污染源潜在源区,形成污染源轨迹分析报告。

8.减污降碳协同服务:根据减污降碳的总体要求,开展减污 (略) 径研究,针对清洁取暖开展减污降碳效果分析,统计汇总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对不少于125家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9.协助区采购人完成其他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应确保能满足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团队中常驻派谴人员至少11人(项目负责人1名、环境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环境资料信息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技术人员4名、现场巡查人员4名),其他人员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随机调配,提供服务保障。

2.设备要求。为实现服务目标,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至少配备以下设备,设备可以为投标人自有资产也可以是投标人租赁资产,服务期满后设备仍归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过程中,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损毁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颗粒物及VOC走航车。其中颗粒物走航 (略) 积尘负荷监测功能,VOC走航车具有TVOC监测功能。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采购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2)配置1台无人机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具备机动、快速溯源优势,定期对区域进行全面监测溯源,有效补充空白监测区域;同时结合无人机高空快速取证,尤其对人员难以快速到达的地方开展侦查,留存影像资料,为后期管控提供第一手资料,保障*方工作安排需求。

(3)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巡查车辆4台,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采购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4)至少配备1台FID和2台PID便携式VOC监测仪、2个便携式风速仪和2台便携式异味检测仪,以便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精准溯源。

(5)中标供应商需至少配备7套办公桌椅、7台办公电脑、2台打印机、1台综合打印复印机,1台扫描仪,以满足驻场服务人员办公需要,所有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开发区) (略) (铁西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2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于晓琳、李芳
电 话: 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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