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拟使用草原的公示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拟使用草原的公示
浏览:0 来源:局森林资源管理所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拟使用草原的公示
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因项目建设需使用草原,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云林规〔2022〕2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草原单位:泸 (略) ;
使用草原项目名称:新田光伏发电项目;
拟使用草原用途:光伏阵列;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六库街道大密扣村委会、新田村委会境内;
拟使用草原范围和面积:使用草原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56′51″~ 98°58′51″,北纬 25°45′24″~25°47′23″之间,面积10.3404公顷,使用草原性质为临时使用;
拟使用草原权属:权属为六库街道大密扣村委会白水河村民小组、新田村委会安宁村民小组集体草原;
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项目建设使用草原补偿由泸 (略) 与草原权利人签订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属辖区内农业综合服务 (略) 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反映。
六库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0886-* |
(略) 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 | 0886-* |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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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拟使用草原的公示
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因项目建设需使用草原,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云林规〔2022〕2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草原单位:泸 (略) ;
使用草原项目名称:新田光伏发电项目;
拟使用草原用途:光伏阵列;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六库街道大密扣村委会、新田村委会境内;
拟使用草原范围和面积:使用草原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56′51″~ 98°58′51″,北纬 25°45′24″~25°47′23″之间,面积10.3404公顷,使用草原性质为临时使用;
拟使用草原权属:权属为六库街道大密扣村委会白水河村民小组、新田村委会安宁村民小组集体草原;
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项目建设使用草原补偿由泸 (略) 与草原权利人签订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属辖区内农业综合服务 (略) 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反映。
六库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0886-* |
(略) 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 | 0886-* |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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