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饮水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饮水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饮水机采用品牌为“贺众牌”、机型为“UR-313AS-3”的饮水机,分布在图书馆二楼、三楼、四楼,共有9台设备。为保证饮水机的正常工作,需要定期维护、更换耗材、清洁。本项目采购针对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内9台饮水设备为期一年的现场维护保养服务。
供应商资质:
1.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2.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1)已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2)竞价公告中提及的报价次数为报价机会,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饮水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自行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货物清单 | 一、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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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产品定期维护:为图书馆定期更换饮水机设备滤芯、耗材等,更换滤芯、耗材、消毒、水质检测费等由服务商承担。以下为每台饮水机每年维护保养标准。服务商上门服务所涉及交通等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产品响应时间和维修:在服务期内,服务商对图书馆提供规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保养服务。服务包括上门维护、现场响应服务和零部件保修更换,并向图书馆递交详细的维修报告。如图书馆发现有机器故障时,服务商应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上门,48小时内未解决故障的应提供备机。在维保过程中,需及时和图书馆沟通。如需更换饮水机损坏零部件,所需费用应与图书馆申报协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耗材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且取得合格证书产品,保证原装正品。 | |||||||||||||||||||||||||||||||||||||||||||
商务需求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合同期满前30个工作日可根据服务单位履约情况(履约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可考虑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如图书馆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图书馆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合同签定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50%的合同款。服务期结束,依据《服务商履约情况说明》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向中标单位支付50%的合同款。因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或政策导致的迟延付款,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单位税务登记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开户行及账号: 平安银行深圳华富支行* 税务登记地址、电话:*54M 3、项目验收:服务期结束前4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进行服务评价,填写《服务商履约情况说明》,满足服务内容的要求,且符合服务商履约情况良好。 4、违约与终止 1.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中标单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图书馆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若中标单位在收到图书馆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图书馆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中标单位须向图书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5、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 1.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瘟疫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一方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被视为违约,不承担责任。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合同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1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须将已收取的款项(扣除经采购人确认的合理支出)返还采购人,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生效。 4.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合同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合同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应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6、解决争议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 (略) 南 (略) 提起诉讼。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饮水机采用品牌为“贺众牌”、机型为“UR-313AS-3”的饮水机,分布在图书馆二楼、三楼、四楼,共有9台设备。为保证饮水机的正常工作,需要定期维护、更换耗材、清洁。本项目采购针对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内9台饮水设备为期一年的现场维护保养服务。
供应商资质:
1.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2.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1)已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2)竞价公告中提及的报价次数为报价机会,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饮水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自行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货物清单 | 一、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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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产品定期维护:为图书馆定期更换饮水机设备滤芯、耗材等,更换滤芯、耗材、消毒、水质检测费等由服务商承担。以下为每台饮水机每年维护保养标准。服务商上门服务所涉及交通等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产品响应时间和维修:在服务期内,服务商对图书馆提供规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保养服务。服务包括上门维护、现场响应服务和零部件保修更换,并向图书馆递交详细的维修报告。如图书馆发现有机器故障时,服务商应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上门,48小时内未解决故障的应提供备机。在维保过程中,需及时和图书馆沟通。如需更换饮水机损坏零部件,所需费用应与图书馆申报协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耗材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且取得合格证书产品,保证原装正品。 | |||||||||||||||||||||||||||||||||||||||||||
商务需求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合同期满前30个工作日可根据服务单位履约情况(履约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可考虑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如图书馆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图书馆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合同签定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50%的合同款。服务期结束,依据《服务商履约情况说明》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向中标单位支付50%的合同款。因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或政策导致的迟延付款,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单位税务登记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开户行及账号: 平安银行深圳华富支行* 税务登记地址、电话:*54M 3、项目验收:服务期结束前4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进行服务评价,填写《服务商履约情况说明》,满足服务内容的要求,且符合服务商履约情况良好。 4、违约与终止 1.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中标单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图书馆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若中标单位在收到图书馆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图书馆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中标单位须向图书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5、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 1.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瘟疫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一方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被视为违约,不承担责任。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合同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1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须将已收取的款项(扣除经采购人确认的合理支出)返还采购人,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生效。 4.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合同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合同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应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6、解决争议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 (略) 南 (略) 提起诉讼。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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