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采购中心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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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采购中心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略)号-1-00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教学设备及厨房设备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教学设备((略).00元);厨房设备((略).00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二)价格分加分:
(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2)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 (略)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
(5)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6)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投标产品相关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5)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 (略) 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乌苏大街西侧

联系方式:043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采购中心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宾馆迎宾楼420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张云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略)号-1-00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教学设备及厨房设备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教学设备((略).00元);厨房设备((略).00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二)价格分加分:
(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2)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 (略)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
(5)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6)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投标产品相关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5)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 (略) 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西幼儿园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乌苏大街西侧

联系方式:043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采购中心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宾馆迎宾楼420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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