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民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北流市民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民安镇、新荣镇、大坡外镇(具体地点)。
工程规模:民安灌 (略) ,灌区范围涉及民安镇、新荣镇、大坡外镇3个乡镇,灌区原设计灌溉面积3.#亩,有效灌溉面积2.1 万亩。民安 (略) 水利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主管 (略) 水利局。民安灌区主要水源工程由民安水库、分水水库2座小(1)型水库,石陂冲水库、石献水库、覃敏水库3座小(2)型水库及沙河石陂引水坝等组成。灌区骨干渠道包括分水总干渠等15条渠道,总长119.34km,骨干渠沟道建筑物221座。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提交实施方案(修编)送审稿;上级部门对实施方案(修编)审查批复后 90 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 ;施工阶段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分批次提供图纸;项目投资资金下达后 30 日内提交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相关专题报告报批。
招标范围: (略) 民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前期专题报告(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相关专题报告)、实施方案(修编)、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以上(含#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以上(含#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以上(含#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民安镇、新荣镇、大坡外镇(具体地点)。
工程规模:民安灌 (略) ,灌区范围涉及民安镇、新荣镇、大坡外镇3个乡镇,灌区原设计灌溉面积3.#亩,有效灌溉面积2.1 万亩。民安 (略) 水利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主管 (略) 水利局。民安灌区主要水源工程由民安水库、分水水库2座小(1)型水库,石陂冲水库、石献水库、覃敏水库3座小(2)型水库及沙河石陂引水坝等组成。灌区骨干渠道包括分水总干渠等15条渠道,总长119.34km,骨干渠沟道建筑物221座。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提交实施方案(修编)送审稿;上级部门对实施方案(修编)审查批复后 90 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 ;施工阶段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分批次提供图纸;项目投资资金下达后 30 日内提交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相关专题报告报批。
招标范围: (略) 民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前期专题报告(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相关专题报告)、实施方案(修编)、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以上(含#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以上(含#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以上(含#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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