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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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合肥分行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招标人: (略) 合肥分行;

(二)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标段一:资产类诉讼仲裁备选库,拟入库12家供应商;标段二:综合类备选库,拟入库6家供应商,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四)招标内容:本次拟建立分行律师备选库,供分支行从中选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担任诉讼仲裁事务代理人的诉讼法律服务和为分行解答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等非诉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详见招标需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律师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提供由国内司法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标段一: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名,组成金融专业领域的服务团队。专职律师,执业时间五年以上,其中律所合伙人数量不少于拟投入专职律师的1/2(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与律所合伙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入库律师有不少于10件银行案件的代理、审判、办案经验(需提供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

标段二: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名,组成至少涵盖金融、民商事、行政、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信息科技等专业领域的服务团队。专职律师,执业时间五年以上,其中律所合伙人数量不少于拟投入专职律师的1/2(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与律所合伙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入库律师有不少于10件银行案件的代理、审判、办案经验(需提供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

(四)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略) 当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并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 (略) 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提供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 (略) 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但具有本地化服务场所的,提供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的持有方、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需为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前;

3、 (略) 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 (略) 没有本地化服务场所的,投标人可承诺中 (略) 设立本地化服务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擅长办理金融、经济类诉讼及非诉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服务经验,强调团队协作:

1、参与标段一的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银行业的资产类诉讼仲裁服务业务案例,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复印件及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并加盖公章;

2、参与标段二的投标人需同时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个代理银行业的类似非资产类诉讼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并加盖公章;1个银行业的类似非诉讼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个银行业的包含劳动争议处理内容的法律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报名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也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承诺书(以下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

2、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存在与 (略) 有任何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起-2024年10月0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标书费”;

开户名称:建银 (略) 安徽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合肥包河支行

银行账号:2250 2172 0801 0000 02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包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和邮箱,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记录;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最终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邮件为准),具体操作参见徽 (略) “集中采购- (略) ”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

(四)在初步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9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徽 (略) 、中国 (略)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8楼

联系人:吴润航、杨宪

电话:0551-(略)、0551-(略)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后,还需要登录徽 (略) “集中采购”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如供应商已在徽商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

本公告同时在徽 (略) 及中国 (略) 发布。

建银 (略)

2024年09月26日


(略) 合肥分行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招标人: (略) 合肥分行;

(二)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标段一:资产类诉讼仲裁备选库,拟入库12家供应商;标段二:综合类备选库,拟入库6家供应商,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四)招标内容:本次拟建立分行律师备选库,供分支行从中选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担任诉讼仲裁事务代理人的诉讼法律服务和为分行解答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等非诉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详见招标需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律师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提供由国内司法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标段一: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名,组成金融专业领域的服务团队。专职律师,执业时间五年以上,其中律所合伙人数量不少于拟投入专职律师的1/2(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与律所合伙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入库律师有不少于10件银行案件的代理、审判、办案经验(需提供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

标段二: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名,组成至少涵盖金融、民商事、行政、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信息科技等专业领域的服务团队。专职律师,执业时间五年以上,其中律所合伙人数量不少于拟投入专职律师的1/2(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与律所合伙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入库律师有不少于10件银行案件的代理、审判、办案经验(需提供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

(四)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略) 当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并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 (略) 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提供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 (略) 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但具有本地化服务场所的,提供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的持有方、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需为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前;

3、 (略) 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 (略) 没有本地化服务场所的,投标人可承诺中 (略) 设立本地化服务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擅长办理金融、经济类诉讼及非诉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服务经验,强调团队协作:

1、参与标段一的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银行业的资产类诉讼仲裁服务业务案例,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复印件及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并加盖公章;

2、参与标段二的投标人需同时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个代理银行业的类似非资产类诉讼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并加盖公章;1个银行业的类似非诉讼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个银行业的包含劳动争议处理内容的法律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报名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也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承诺书(以下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

2、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存在与 (略) 有任何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起-2024年10月0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律师备选库采购项目标书费”;

开户名称:建银 (略) 安徽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合肥包河支行

银行账号:2250 2172 0801 0000 02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包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和邮箱,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记录;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最终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邮件为准),具体操作参见徽 (略) “集中采购- (略) ”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

(四)在初步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9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徽 (略) 、中国 (略)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8楼

联系人:吴润航、杨宪

电话:0551-(略)、0551-(略)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后,还需要登录徽 (略) “集中采购”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如供应商已在徽商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

本公告同时在徽 (略) 及中国 (略) 发布。

建银 (略)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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