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镇后河村村容美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平城镇后河村村容美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城镇后河村村容美化亮化工程,招标人为平城镇后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以及村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城镇后河村,建设内容:上河巷低洼处进行土方回填、周边砌岸、 (略) 沿石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部门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许可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承揽过同类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必须按相关部门现行标准执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只有符合资审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四、投标报名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提供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工程并通过交工验收合格的业绩证明,以及未在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资料。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8点止
2.地点:平城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陵川县 (略) ” (略) 上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城镇后河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平城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办 公 地 址: (略) 内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城镇后河村村容美化亮化工程,招标人为平城镇后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以及村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城镇后河村,建设内容:上河巷低洼处进行土方回填、周边砌岸、 (略) 沿石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部门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许可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承揽过同类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必须按相关部门现行标准执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只有符合资审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四、投标报名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提供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工程并通过交工验收合格的业绩证明,以及未在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资料。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8点止
2.地点:平城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陵川县 (略) ” (略) 上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城镇后河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平城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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