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及智慧督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及智慧督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略) 数字督察中心及智慧督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2
项目名称: (略) 数字督察中心及智慧督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略)。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科室: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72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817-(略)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话:0817-(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6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4-09-26】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略) 数字督察中心及智慧督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2
项目名称: (略) 数字督察中心及智慧督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略)。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科室: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72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817-(略)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话:0817-(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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