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永胜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一、资金规模:永胜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略)元,其中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略)元,自筹资金(略)元。

二、资金来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66号),下达永胜县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略)元。

三、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的企业、合作社及相关技术支持、宣传培训机构等。支持内容为秸秆还田或运输环节;秸秆离田环节的捡(略)、收集设备;秸秆利用环节的粉碎、打捆等加工设备和储草棚、青贮窖等设施;开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项目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支持、宣传培训等。

四、使用单位:项目补助对象为承担我县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的14家企业(合作社),以及开展“五料化”利用相关技术研究推广的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

五、分配原则:

项目实施选择有一定技术基础、一定规模、秸秆用量相对较大、辐射带动较强的养殖、加工等企业(合作社)作为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样板实施主体。以饲料化利用为重点,扶持14家饲料化利用养殖企业(合作社),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的养殖规模、养殖规范化程度、秸秆使用量等情况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分为四个等次,现存栏养牛200头以上为第一等次2家;现存栏养牛100—200头为第二等次2家;现存栏养牛80—100头为第三等次2家;其余8家为第四等次。14家养殖企业(合作社)作为永胜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的示范主体,引导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持续发展。

六、分配结果:(一)、秸秆饲料化利用:在永北镇、期纳镇、涛源镇、三川镇、仁和镇、六德乡、东山乡、顺州镇等8个乡镇建设农作物秸秆饲料利用示范点14个,投入资金(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实施主体自筹(略)元。(1)丽江永胜县隆祥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2)永胜县期纳科发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3)永胜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4)永胜县震东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5)永胜县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6)永胜县期纳镇红云养殖基地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7)永胜县滇宏牧业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8)永胜县聚隆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9)永胜县松云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0)永胜县徐天才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1)永胜县明庆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2)永胜县期纳镇(略)坡庆养殖基地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3)永胜县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4)永胜县德云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

(二)、开展永胜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计划总投资(略)元,全部为中央投资(通过招投标,由 (略) 所承建)。其中:一是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略)元);二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手册、技术培训资料等((略)元);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调查、分析、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略)元)。

七、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7月一12月。

永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一、资金规模:永胜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略)元,其中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略)元,自筹资金(略)元。

二、资金来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66号),下达永胜县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略)元。

三、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的企业、合作社及相关技术支持、宣传培训机构等。支持内容为秸秆还田或运输环节;秸秆离田环节的捡(略)、收集设备;秸秆利用环节的粉碎、打捆等加工设备和储草棚、青贮窖等设施;开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项目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支持、宣传培训等。

四、使用单位:项目补助对象为承担我县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的14家企业(合作社),以及开展“五料化”利用相关技术研究推广的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

五、分配原则:

项目实施选择有一定技术基础、一定规模、秸秆用量相对较大、辐射带动较强的养殖、加工等企业(合作社)作为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样板实施主体。以饲料化利用为重点,扶持14家饲料化利用养殖企业(合作社),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的养殖规模、养殖规范化程度、秸秆使用量等情况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分为四个等次,现存栏养牛200头以上为第一等次2家;现存栏养牛100—200头为第二等次2家;现存栏养牛80—100头为第三等次2家;其余8家为第四等次。14家养殖企业(合作社)作为永胜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的示范主体,引导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持续发展。

六、分配结果:(一)、秸秆饲料化利用:在永北镇、期纳镇、涛源镇、三川镇、仁和镇、六德乡、东山乡、顺州镇等8个乡镇建设农作物秸秆饲料利用示范点14个,投入资金(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实施主体自筹(略)元。(1)丽江永胜县隆祥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2)永胜县期纳科发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3)永胜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4)永胜县震东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5)永胜县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6)永胜县期纳镇红云养殖基地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7)永胜县滇宏牧业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8)永胜县聚隆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9)永胜县松云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0)永胜县徐天才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1)永胜县明庆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2)永胜县期纳镇(略)坡庆养殖基地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3)永胜县 (略) 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14)永胜县德云种养专业合作社计划总投资(略)元,其中:中央投资(略)元、自筹(略)元。

(二)、开展永胜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计划总投资(略)元,全部为中央投资(通过招投标,由 (略) 所承建)。其中:一是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略)元);二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手册、技术培训资料等((略)元);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调查、分析、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略)元)。

七、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7月一12月。

永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