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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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项目遴选公告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前期工作需要,我公司负责“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有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和服务质量优良;

(三)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没有不良记录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网站(http://**)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单位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略) 江 (略) 157号四楼总工办办公室领取遴选文件。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日10:00(北京时间),参选文件必须于2024年10月2日0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四楼总工办办公室。

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参选单位应在参选文件中承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标金额在#元以下的项目以9折为上限,#元(含)以上的以5折为上限。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江 (略) 157号四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略)

2024年9月26日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前期工作需要,我公司负责“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有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和服务质量优良;

(三)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没有不良记录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网站(http://**)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单位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略) 江 (略) 157号四楼总工办办公室领取遴选文件。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日10:00(北京时间),参选文件必须于2024年10月2日0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四楼总工办办公室。

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参选单位应在参选文件中承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标金额在#元以下的项目以9折为上限,#元(含)以上的以5折为上限。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江 (略) 157号四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略)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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