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殷涧镇青山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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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殷涧镇青山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殷涧镇青山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殷涧镇青山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4、服务目标:殷涧镇老青山顶部存在多处废弃采坑,采坑边坡高陡,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坡底局部见有碎石崩落,易引发地质灾害,对周边百姓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工程部署》等文件,该项目涉及历史遗留图斑CT*3001、CT*4001,已纳入中央示范工程中子项目“凤阳县王家大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片区中,亟待展开生态修复工作。本次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含土石料利用方案)项目预算为*;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5、采购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种类: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7、项目服务期:30日历天

8、预算价:*元

9、最高限价:*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企业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通过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略) 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邀请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 邮寄至:安徽省凤阳县新城区世府小区,收件人:朱工*,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股长

电 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

QQ邮箱:*@*q.com

凤阳县殷涧镇青山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殷涧镇青山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4、服务目标:殷涧镇老青山顶部存在多处废弃采坑,采坑边坡高陡,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坡底局部见有碎石崩落,易引发地质灾害,对周边百姓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工程部署》等文件,该项目涉及历史遗留图斑CT*3001、CT*4001,已纳入中央示范工程中子项目“凤阳县王家大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片区中,亟待展开生态修复工作。本次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含土石料利用方案)项目预算为*;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5、采购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种类: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7、项目服务期:30日历天

8、预算价:*元

9、最高限价:*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企业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通过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略) 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邀请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 邮寄至:安徽省凤阳县新城区世府小区,收件人:朱工*,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股长

电 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

QQ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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