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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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红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7: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吉安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红原县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红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

四川吉安泰 (略)

2024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红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7: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吉安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红原县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红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

四川吉安泰 (略)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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