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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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采购编号: 浙建航磋商(略)号

2.采购项目: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

治理效果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

1项

(略)元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6.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小微企业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 2024年10月9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3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发送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并确认。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1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略) 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4.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联系人:黄金波 联系电话:0578-(略)

质疑联系人:李晔联系电话:0578-(略)

地址: (略) (略) 28号

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胡姬璟 联系电话:0578-(略)

质疑联系人:金巧玲 联系电话:0578-(略)

地址: (略) (略) 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14.3采购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柳付明监督投诉电话:0578-(略)

地 址: (略) (略) 28号。

15. (略) 址:http://**

采购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2024年9月26日


附件信息: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采购编号: 浙建航磋商(略)号

2.采购项目: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

治理效果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专项治理效果监测项目

1项

(略)元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6.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小微企业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 2024年10月9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3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发送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并确认。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1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略) 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4.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联系人:黄金波 联系电话:0578-(略)

质疑联系人:李晔联系电话:0578-(略)

地址: (略) (略) 28号

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胡姬璟 联系电话:0578-(略)

质疑联系人:金巧玲 联系电话:0578-(略)

地址: (略) (略) 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14.3采购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柳付明监督投诉电话:0578-(略)

地 址: (略) (略) 28号。

15. (略) 址:http://**

采购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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