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N-WLMQ-2024-018-2
项目名称: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抽查及2025年度储备项目复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地 址: (略) 天山 (略) 4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华龙雅苑3号楼3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彬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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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N-WLMQ-2024-018-2
项目名称: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抽查及2025年度储备项目复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地 址: (略) 天山 (略) 4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华龙雅苑3号楼3单元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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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彬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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