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集镇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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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集镇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岗集镇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号

2、项目名称:岗集镇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3、招标单位:岗集镇人民政府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因项目建设需要,需招标一家同时具备房产、资产和土 (略) ,对建设用地上的房产、资产及土地进行评估服务,主要针对每个评估项目预算评估服务费在*元以下的评估项目,合同期内服务费为所有项目评估费相加,采取记账式方式结算服务费,一年内总结算价不超过*元(不含*本数,如合同期未到而总结算价已到,合同自行终止)。

6、评估费用标准:单项评估费用以有关文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具体标准如下:

(1)、涉及房产评估部分的费用:按下表计价标准执行,标后的实际费用结算依照中标供应商所中标费率和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房产项目评估费用按照分类评估(市场预评估)和分户评估相结合方式收取,具体计价标准如下:

项目类型 房屋面积 收费标准(累进计费)

分类评估(住宅房) 2000 ㎡及以下 5 元/㎡

2000 ㎡以上至 5000 ㎡ 4.5 元/㎡

5000 ㎡以上至 * ㎡ 4 元/㎡

* ㎡以上至 * ㎡ 3 元/㎡

* ㎡以上至 * ㎡ 2 元/㎡

* ㎡以上 1.5 元/㎡

分户评估(非住宅房及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

根据评估报告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房[2004]286 号收费标准下限计算。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面积不计入分类评估面积。 单宗评估费用不足500元按500元支付

备注: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的最终计价标准,按本表标准结合中标费率折扣计算。

(2)、涉及资产评估部分的费用:实际评估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参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10]151 号)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若某项具体评估业务付费达不到 1000 元,按 1000元计费。

(3、涉及土地评估部分的费用:评估收费标准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其中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元,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支付宗地评估工本费。

7、项目发包最高限价:房产评估费率80%;资产和土地评估费率50%。

、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7、服务地点:岗集镇。

8、服务时间:暂定一周年(如果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良好,经中标人申请,双方协商后服务合同可续约,但续约不超过两次)

二、付款方式:每个项目评估结束,出具评估报告交业主审查合格后采取记账式结算,服务期内服务费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1次,第一次以实际发生额为参考,按不超过年服务费50%额度一次性支付;第二次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结算支付。

三、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 9月27日至10月10日 下午 4:00止。

获地点:岗集镇招标办

开标时间:2023年 10月 11日上午8:30分

开标地点:岗集镇三楼会议室。

四、投标人资质及履约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及以上资质;

2) (略) 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取得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文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且符合批准的执业范围。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评估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后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五、服务周期:一周年(如果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良好,经中标人申请,双方协商后服务合同可续约,但续约不超过一次)。

六、投标报名和开标时间、地点1、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 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下午16:00止;

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委托书;(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格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材料;(6)评审材料(详见《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报名材料需加盖印章,胶装成册(评审资料单独装订,需密封加盖骑缝章)。

3、投标报名地点:岗集镇招标办

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招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 (略) 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九、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岗集镇招标办 电话:0551--*

岗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2、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doc
3、声明及响应函.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5\
综合评估合同.docx

岗集镇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号

2、项目名称:岗集镇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3、招标单位:岗集镇人民政府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因项目建设需要,需招标一家同时具备房产、资产和土 (略) ,对建设用地上的房产、资产及土地进行评估服务,主要针对每个评估项目预算评估服务费在*元以下的评估项目,合同期内服务费为所有项目评估费相加,采取记账式方式结算服务费,一年内总结算价不超过*元(不含*本数,如合同期未到而总结算价已到,合同自行终止)。

6、评估费用标准:单项评估费用以有关文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具体标准如下:

(1)、涉及房产评估部分的费用:按下表计价标准执行,标后的实际费用结算依照中标供应商所中标费率和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房产项目评估费用按照分类评估(市场预评估)和分户评估相结合方式收取,具体计价标准如下:

项目类型 房屋面积 收费标准(累进计费)

分类评估(住宅房) 2000 ㎡及以下 5 元/㎡

2000 ㎡以上至 5000 ㎡ 4.5 元/㎡

5000 ㎡以上至 * ㎡ 4 元/㎡

* ㎡以上至 * ㎡ 3 元/㎡

* ㎡以上至 * ㎡ 2 元/㎡

* ㎡以上 1.5 元/㎡

分户评估(非住宅房及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

根据评估报告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房[2004]286 号收费标准下限计算。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面积不计入分类评估面积。 单宗评估费用不足500元按500元支付

备注: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的最终计价标准,按本表标准结合中标费率折扣计算。

(2)、涉及资产评估部分的费用:实际评估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参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10]151 号)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若某项具体评估业务付费达不到 1000 元,按 1000元计费。

(3、涉及土地评估部分的费用:评估收费标准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其中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元,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支付宗地评估工本费。

7、项目发包最高限价:房产评估费率80%;资产和土地评估费率50%。

、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7、服务地点:岗集镇。

8、服务时间:暂定一周年(如果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良好,经中标人申请,双方协商后服务合同可续约,但续约不超过两次)

二、付款方式:每个项目评估结束,出具评估报告交业主审查合格后采取记账式结算,服务期内服务费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1次,第一次以实际发生额为参考,按不超过年服务费50%额度一次性支付;第二次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结算支付。

三、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 9月27日至10月10日 下午 4:00止。

获地点:岗集镇招标办

开标时间:2023年 10月 11日上午8:30分

开标地点:岗集镇三楼会议室。

四、投标人资质及履约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及以上资质;

2) (略) 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取得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文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且符合批准的执业范围。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评估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后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五、服务周期:一周年(如果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良好,经中标人申请,双方协商后服务合同可续约,但续约不超过一次)。

六、投标报名和开标时间、地点1、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 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下午16:00止;

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委托书;(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格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材料;(6)评审材料(详见《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报名材料需加盖印章,胶装成册(评审资料单独装订,需密封加盖骑缝章)。

3、投标报名地点:岗集镇招标办

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招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 (略) 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九、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岗集镇招标办 电话:0551--*

岗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2、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doc
3、声明及响应函.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5\
综合评估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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