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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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肃宁县;建设规模:(1)新建钢筋混凝土U 型槽0.5km;(2)拆除重建浆砌石护砌1.5km;(3)新建节制闸 1 座,(4)改建桥梁 2 座;(5)维修桥梁 6 座;(6)清理桥底淤泥17 处;(7)封堵排污口 40处。计划工期:2025 年 12 月底完成竣工验收。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中标人可以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承担用以实现预留份额,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受预留份额的约束,若投标人为中型及以上企业必须满足预留比例。投标人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7 09:00至2024-10-09 00:00,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 (略) 、中国河北 (略) 、惠招 (略) (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8.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8.3是否远程异地:否。8.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略) 为:惠招 (略) ,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概(估)算<*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概(估)算<*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概(估)算<*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惠招 (略) 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肖亚峰;电话:0311-*-88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肃宁县靖宁南街241号地址: (略) 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天聪联系人:肖亚峰
电话:0317-*电话:0311-*-881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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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肃宁县;建设规模:(1)新建钢筋混凝土U 型槽0.5km;(2)拆除重建浆砌石护砌1.5km;(3)新建节制闸 1 座,(4)改建桥梁 2 座;(5)维修桥梁 6 座;(6)清理桥底淤泥17 处;(7)封堵排污口 40处。计划工期:2025 年 12 月底完成竣工验收。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中标人可以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承担用以实现预留份额,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受预留份额的约束,若投标人为中型及以上企业必须满足预留比例。投标人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7 09:00至2024-10-09 00:00,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 (略) 、中国河北 (略) 、惠招 (略) (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8.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8.3是否远程异地:否。8.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略) 为:惠招 (略) ,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概(估)算<*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概(估)算<*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概(估)算<*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惠招 (略) 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肖亚峰;电话:0311-*-88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肃宁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肃宁县靖宁南街241号地址: (略) 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天聪联系人:肖亚峰
电话:0317-*电话:0311-*-881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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