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二十五号路光侨路-科林路市政工程给排水管道内窥检测采购公告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二十五号路光侨路-科林路市政工程给排水管道内窥检测采购公告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二十五号路(光侨路-科林路)市政工程给排水管道内窥检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 (略) (略)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包含 (略) ( (略) - (略) )市 (略) 工程、交通工程、土保持工程、电力、通讯、照明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燃气工程等。道路全长约 273.5 米,设计时速 20km/h,道路等级: (略) ,车道宽度:标准车道3.2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年限10年。 | ||||||
3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新建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道(管径大于等于DN300)开展给排水管道内窥检测工作。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27 18:00 至 2024-10-0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95元 | |||||
7 | 结算方式: | 依据《市政维修工程(全费用)计价费率标准2023》为收费标准。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取并下浮20%。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1.#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略) (略)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略) 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 (略) 场 (略)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须包括管道检测)。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ttp://**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二十五号路(光侨路-科林路)市政工程给排水管道内窥检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 (略) (略)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略) ( (略) - (略) )市政工程包含 (略) ( (略) - (略) )市 (略) 工程、交通工程、土保持工程、电力、通讯、照明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燃气工程等。道路全长约 273.5 米,设计时速 20km/h,道路等级: (略) ,车道宽度:标准车道3.2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年限10年。 | ||||||
3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新建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道(管径大于等于DN300)开展给排水管道内窥检测工作。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27 18:00 至 2024-10-0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95元 | |||||
7 | 结算方式: | 依据《市政维修工程(全费用)计价费率标准2023》为收费标准。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取并下浮20%。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1.#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略) (略)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略) 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 (略) 场 (略)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须包括管道检测)。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ttp://**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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