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智能手机柜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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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智能手机柜需求公示第1包

制作智能手机柜采购需求公示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制作智能手机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QD-W100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99.#元

五、项目概况: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资金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 公示时间:2024年 9月 29 日至2024年 10 月 10 日
  • 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见附件),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须在公示期内收到)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建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 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山东省采 (略) (http://**)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32-#

,山东,0532-

制作智能手机柜采购需求公示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制作智能手机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QD-W100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99.#元

五、项目概况: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资金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 公示时间:2024年 9月 29 日至2024年 10 月 10 日
  • 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见附件),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须在公示期内收到)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建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 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山东省采 (略) (http://**)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32-#

,山东,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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