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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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购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政办函〔2024〕4号)要求,健全完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好落实单位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工作,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计划选聘一家具有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的服务机构,为制定《 (略)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00 元;

5.服务内容: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制定《 (略)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 (略) 理。

▲6.服务期限:到《 (略)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为止。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略) 站信用信息查 (略) (略) 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2024年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注册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3.方式:持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42室。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略) 站(http://**.cn)上发布,采购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 址: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8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购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政办函〔2024〕4号)要求,健全完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好落实单位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工作,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计划选聘一家具有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的服务机构,为制定《 (略)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00 元;

5.服务内容: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制定《 (略)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 (略) 理。

▲6.服务期限:到《 (略)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为止。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略) 站信用信息查 (略) (略) 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2024年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注册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3.方式:持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42室。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略) 站(http://**.cn)上发布,采购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 址: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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