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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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需求公示

(2024-(略))

我部拟对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项目 (略) 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项目预算:自负盈亏

四、公示时限:2024年9月 29日至2024年 10 月10 日

五、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

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技术标准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一)

1

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保障休养餐厅地方伤病员( (略) 地方伤病员约400人)就餐

详见附件

2

自负盈亏

自负盈亏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地点无限制)参与投标。

(八)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七、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供应商意见反馈表 (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调查问卷表(格式见附件3) ;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主题为: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况做出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助理、董助理

电话:0396-(略)

邮箱:*@*63.com

,0396-

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需求公示

(2024-(略))

我部拟对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项目 (略) 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项目预算:自负盈亏

四、公示时限:2024年9月 29日至2024年 10 月10 日

五、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

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技术标准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一)

1

休养餐厅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保障休养餐厅地方伤病员( (略) 地方伤病员约400人)就餐

详见附件

2

自负盈亏

自负盈亏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地点无限制)参与投标。

(八)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七、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供应商意见反馈表 (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调查问卷表(格式见附件3) ;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主题为: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况做出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助理、董助理

电话:0396-(略)

邮箱:*@*63.com

,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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