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元素分析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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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元素分析仪招标公告

根据我单位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拟对《微量元素分析仪》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询价日期到场询价或寄报价单到邮箱(收稿截止时间为公告日期最后一天23:59)。

一、采购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微量元素分析仪
详见附件
1
(略).0
(含税)

以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纪律要求

(一)参加询价人必须熟练掌握监测服务需求(参加询价人不熟悉的要有厂家技术顾问在场),不得一问三不知;

(二)不得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设计图签、图章;

(三)不得未经委托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询价活动;

(四)不得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或恶意降低报价、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报价结果;

(五)询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搞促销活动,在询价洽谈前、询价洽谈中以及询价洽谈后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单位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其他财物或承诺给予提成;

(六)不得与单位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非正常交往,不得宴请、送礼、馈赠或邀请其参与其 (略) 场报价的活动;

(七)不得私自向评委递交材料或暗示;不得打领导旗号授意某品牌、型号;

(八)在询价期间,询价人不得询问询价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询价结果的活动;

(九)询价人之间不得互相诋毁, (略) 场报价工作。

四、询价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单(应包括项目总价报价、产品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

(二)产品介绍(清晰的产品参数介绍);

(三)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于询价日提交以上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五、本次询价为最终报价,不设置二次报价。供应商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报价的,*@*63.com。

六、报价要求

(一)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二)超出规定询价会议时间,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四)所有纸质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

(五)所有文件各一份;

(六)因检验项目要求较高,为了保证检验的成功率及准确率,保证试剂耗材高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对实验结果产生较大影响,本单位有权拒付货款;

(七)请按要求报价,对不按照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八、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 (略) (略) (略) 2号楼六楼会议室。

参加询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询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 (略) : (略) (略) (略) 微信公众号。

(二)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发布公告征集。

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 (略) (略) 招采办,邮编:(略)
联系方式:宁老师0775-(略),监督电话0775-(略)


附件: (略)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需求表

(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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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2024年9月27日

根据我单位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拟对《微量元素分析仪》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询价日期到场询价或寄报价单到邮箱(收稿截止时间为公告日期最后一天23:59)。

一、采购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微量元素分析仪
详见附件
1
(略).0
(含税)

以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纪律要求

(一)参加询价人必须熟练掌握监测服务需求(参加询价人不熟悉的要有厂家技术顾问在场),不得一问三不知;

(二)不得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设计图签、图章;

(三)不得未经委托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询价活动;

(四)不得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或恶意降低报价、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报价结果;

(五)询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搞促销活动,在询价洽谈前、询价洽谈中以及询价洽谈后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单位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其他财物或承诺给予提成;

(六)不得与单位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非正常交往,不得宴请、送礼、馈赠或邀请其参与其 (略) 场报价的活动;

(七)不得私自向评委递交材料或暗示;不得打领导旗号授意某品牌、型号;

(八)在询价期间,询价人不得询问询价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询价结果的活动;

(九)询价人之间不得互相诋毁, (略) 场报价工作。

四、询价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单(应包括项目总价报价、产品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

(二)产品介绍(清晰的产品参数介绍);

(三)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于询价日提交以上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五、本次询价为最终报价,不设置二次报价。供应商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报价的,*@*63.com。

六、报价要求

(一)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二)超出规定询价会议时间,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四)所有纸质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

(五)所有文件各一份;

(六)因检验项目要求较高,为了保证检验的成功率及准确率,保证试剂耗材高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对实验结果产生较大影响,本单位有权拒付货款;

(七)请按要求报价,对不按照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八、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 (略) (略) (略) 2号楼六楼会议室。

参加询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询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 (略) : (略) (略) (略) 微信公众号。

(二)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发布公告征集。

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 (略) (略) 招采办,邮编:(略)
联系方式:宁老师0775-(略),监督电话0775-(略)


附件: (略)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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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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