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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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平利县-2024-006

项目名称: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1,(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略)

1,(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提供 2023 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陕西省· (略) )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陕西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 (略) 的C (略)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2.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 (略) )网站(服务指南- (略) )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略)、(略);5.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八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利县八仙镇狮坪村三组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平利县城 (略) 邱辉住宅楼3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略)

华 (略)

2024年09月29日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平利县-2024-006

项目名称: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1,(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略)

1,(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村史馆装修及展陈布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提供 2023 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陕西省· (略) )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陕西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 (略) 的C (略)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2.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 (略) )网站(服务指南- (略) )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略)、(略);5.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八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利县八仙镇狮坪村三组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平利县城 (略) 邱辉住宅楼3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略)

华 (略)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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