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嘉兴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天钫 (略) (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天钫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FJX-2024-163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50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提供全年的食堂物资蔬菜水果采购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略)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0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天钫 (略) (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
3.方式:本 (略) 上申领采购文件(*@*q.com,发送申领采购文件资料后请致电0573-(略)确认)。申领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若为法人报名的则无需提供);(3)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2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天钫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2日14:0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天钫 (略) 开标室(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信息,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钫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略)/(略)
嘉兴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天钫 (略) (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天钫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FJX-2024-163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50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提供全年的食堂物资蔬菜水果采购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略)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0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天钫 (略) (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
3.方式:本 (略) 上申领采购文件(*@*q.com,发送申领采购文件资料后请致电0573-(略)确认)。申领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若为法人报名的则无需提供);(3)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2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天钫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2日14:0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天钫 (略) 开标室(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信息,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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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钫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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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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