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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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略) 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服务均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则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级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开标室二( (略) 银河大街100-1号, (略) 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故障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 (略) 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 (略)  

地址:   (略) (略) 浪头 (略) 2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秀萍

电 话: 0415-#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略) 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服务均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则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级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开标室二( (略) 银河大街100-1号, (略) 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故障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 (略) 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 (略)  

地址:   (略) (略) 浪头 (略) 2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秀萍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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