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泛华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略)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BJFH-2024-采147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
3.预算金额:15.*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工作;
5.磋商内容: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2)现场获取须提交以下资料*套,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① 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④ 获取地点:北京泛华 (略) (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 (略) (http://**.cn)上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泛华 (略) (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北京泛华 (略) (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 (略) (http://**.cn)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俞鉴
联系电话:0931-*
地址: (略) (略) (略) 195号中山大厦4楼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931-*;*
地址: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北京泛华 (略)
2024年09月29日
(略) (略) (略)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泛华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略)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BJFH-2024-采147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
3.预算金额:15.*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工作;
5.磋商内容: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2)现场获取须提交以下资料*套,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① 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④ 获取地点:北京泛华 (略) (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 (略) (http://**.cn)上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泛华 (略) (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北京泛华 (略) (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 (略) (http://**.cn)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俞鉴
联系电话:0931-*
地址: (略) (略) (略) 195号中山大厦4楼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931-*;*
地址: (略) (略) 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北京泛华 (略)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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