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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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

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2024-0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发 (略) 以项目代码:2409-*-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吕冢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上级补助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海盐县吕冢村东南方向大约1. (略) ,基地 (略) ,东 (略) ,西侧为吕冢农事中心。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180平方米,规划设计稻米文化中心,层高14米,建筑面积4360平方米,集中稻米文化传播、研学互动体验、优质稻米的加工为一体。

2.3总投资:*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29900分至202410111400,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 (略) ( (略)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011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 (略) 64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 (略) (浙江省 (略) )(浙江 (略) )http://**、 (略) ( (略) )(http://**)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 (略) ( (略) )(http://**)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吕冢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吕冢村 ? 地址:海盐 (略) 303号成成大厦8楼

???联系人:韩春娟 ?联系人:许芳玲

???联系电话:0573-* ?联系电话:0573-*

2024年9月29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投标人提供2024年9月30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文件执行。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6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7

企业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8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9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略) 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投标人 (略) 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 (略) 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附件下载:

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2024-0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发 (略) 以项目代码:2409-*-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吕冢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上级补助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海盐县吕冢村东南方向大约1. (略) ,基地 (略) ,东 (略) ,西侧为吕冢农事中心。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180平方米,规划设计稻米文化中心,层高14米,建筑面积4360平方米,集中稻米文化传播、研学互动体验、优质稻米的加工为一体。

2.3总投资:*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于城镇吕冢村农耕文化体验馆二期-稻米加工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29900分至202410111400,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 (略) ( (略)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011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 (略) 64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 (略) (浙江省 (略) )(浙江 (略) )http://**、 (略) ( (略) )(http://**)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 (略) ( (略) )(http://**)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吕冢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吕冢村 ? 地址:海盐 (略) 303号成成大厦8楼

???联系人:韩春娟 ?联系人:许芳玲

???联系电话:0573-* ?联系电话:0573-*

2024年9月29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投标人提供2024年9月30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文件执行。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6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7

企业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8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9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略) 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投标人 (略) 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 (略) 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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