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底盘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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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底盘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底盘数 (略) 理传输系统开发

二、项目编号: 2024—JLGCXQHP-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底盘数 (略) 理传输系统开发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河 (略)

合同签订后3个月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元 ;

3.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

4.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0 日,(08:3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河 (略) (具体电话通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此类证书无法线上传播,务必在报名时提供承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电话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q.com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河 (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河 (略) 。(具体电话通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

(二)踏勘地点: 河 (略) 。

(三)联系人: 郭老师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郭老师

办公电话: 0311-*

移动电话: *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邓助理

办公电话: 0311-*

移动电话: *

2024 年 9月 29日

,河北, (略) ,石家庄,03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底盘数 (略) 理传输系统开发

二、项目编号: 2024—JLGCXQHP-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底盘数 (略) 理传输系统开发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河 (略)

合同签订后3个月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元 ;

3.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

4.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0 日,(08:3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河 (略) (具体电话通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此类证书无法线上传播,务必在报名时提供承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电话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q.com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河 (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河 (略) 。(具体电话通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

(二)踏勘地点: 河 (略) 。

(三)联系人: 郭老师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郭老师

办公电话: 0311-*

移动电话: *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邓助理

办公电话: 0311-*

移动电话: *

2024 年 9月 29日

,河北, (略) ,石家庄,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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