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府前街与文昌路交汇处文化馆办公楼四层部分房地产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沂水县府前街与文昌路交汇处文化馆办公楼四层部分房地产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沂 (略) 受 沂水县 (略)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府前 (略) (略) 文化馆办公楼四层部分房地产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该项目位于沂水县府前 (略) (略) 文化馆办公楼四层东西拐角,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88.85平方米。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丧葬用品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三年(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不低于*.00元/年
2.4租金支付方式:依据采购人要求。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3.2.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2.3 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搬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缴纳。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供应商不良信用 (略) 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不得早于2024年09月25日。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议程安排
5.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09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然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合格后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
5.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5.3谈判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采购人:沂水县 (略)
地址: (略) 沂水县沂城街 (略) 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 (略)
地址: (略) 沂水 (略) 4-8号
联 系 人:张升全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临沂 (略) 受 沂水县 (略)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府前 (略) (略) 文化馆办公楼四层部分房地产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该项目位于沂水县府前 (略) (略) 文化馆办公楼四层东西拐角,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88.85平方米。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丧葬用品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三年(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不低于*.00元/年
2.4租金支付方式:依据采购人要求。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3.2.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2.3 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搬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缴纳。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供应商不良信用 (略) 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不得早于2024年09月25日。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议程安排
5.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09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然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合格后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
5.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5.3谈判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采购人:沂水县 (略)
地址: (略) 沂水县沂城街 (略) 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 (略)
地址: (略) 沂水 (略) 4-8号
联 系 人:张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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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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