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7.25”暴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及S311屏楼路锦屏镇万涡村7组隐患整治项目抢险救灾工程检测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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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7.25”暴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及S311屏楼路锦屏镇万涡村7组隐患整治项目抢险救灾工程检测询价公告

(略) 养护管理段作为询价人,根据建设需要,拟对屏山县“7.25”暴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及S3 (略) 锦屏镇万涡村7组隐患整治项目(抢险救灾工程)检测进行询价,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项目名称:屏山县“7.25”暴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及S3 (略) 锦屏镇万涡村7组隐患整治项目(抢险救灾工程)检测。

1.2服务期限:10日历天内(现场满足检测条件后,以业主通知之日起算)。

1.3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要求等对附件2-1所示项目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及相关服务。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限价:6.*元

1.6询价确定检测单位数量:1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略) 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级资质及以上;

2.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询价资料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 2024年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0日,自行在屏山县人 (略) (信息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限额以下小微项目采购)获取。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00(法定节假日及除外),地点为: (略) 养护管理段(开标地点)。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4.3 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由询价人查验: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更新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现场参与询价的不用提供上述(2)(3)项资料。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略) 养护管理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



(略) 养护管理段作为询价人,根据建设需要,拟对屏山县“7.25”暴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及S3 (略) 锦屏镇万涡村7组隐患整治项目(抢险救灾工程)检测进行询价,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项目名称:屏山县“7.25”暴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及S3 (略) 锦屏镇万涡村7组隐患整治项目(抢险救灾工程)检测。

1.2服务期限:10日历天内(现场满足检测条件后,以业主通知之日起算)。

1.3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要求等对附件2-1所示项目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及相关服务。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限价:6.*元

1.6询价确定检测单位数量:1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略) 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级资质及以上;

2.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询价资料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 2024年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0日,自行在屏山县人 (略) (信息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限额以下小微项目采购)获取。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00(法定节假日及除外),地点为: (略) 养护管理段(开标地点)。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4.3 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由询价人查验: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更新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现场参与询价的不用提供上述(2)(3)项资料。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略) 养护管理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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