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防返贫综合保险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防返贫综合保险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以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坚持政府与保险机构共同参与、风险合理分担的工作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充分发挥防返贫保险保障作用,为“十四五”期间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精准有效的防返贫综合保障。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一)保障对象: (略) 区域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保险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保单签发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三)保险费用:#元,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 (略) 财政列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保险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保单签发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五、服务标准:保障事项及赔付标准:
1.保障因病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罹患疾病或意外事故(无责任方赔偿的)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符合当地政策 (略) 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保险人对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人。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人) | 超出起付线以上自付费用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元以下 | 70% |
#元(含)以上 | 80% |
2.保障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由于发生意外事故身故、残疾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启动救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人。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程度 | 赔付比例 |
身故 | 100% |
一级伤残 | 100% |
二级伤残 | 90% |
三级伤残 | 80% |
四级伤残 | 70% |
五级伤残 | 60% |
六级伤残 | 50% |
七级伤残 | 40% |
八级伤残 | 30% |
九级伤残 | 20% |
十级伤残 | 10% |
3.保障因住房受灾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长期居住的房屋(室内财产除外)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在政府政策性农房保险赔款和自身投保的商业性农房保险赔款补偿以及其他政府救助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设置起付线,保险人对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户) | 超出起付线以上家庭财产损失金额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5000元以下 | 40% |
5000元(含)-#元 | 60% | |
#元(含)以上 | 80% |
4.保障因学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子女因就读中职教育、 (略) 校期间支出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在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之后的剩余部分设置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户) | 超出起付线支出金额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5000元以下 | 90% |
5000元(含)以上 | 80% |
5.保障因扶贫产业受损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限内,保障对象从事的种植类、养殖类扶贫产业,因自然灾害、病虫草鼠害、疫病等原因造成收入损失,保险人对其物化成本损失剔除政府及其他商业保险已赔付部分,对保障对象实际承担损失金额设置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户) | 超出起付线损失金额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元以下 | 70% |
#元(含)以上 | 80% |
6.保障因务工收入损失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局 (略) 域性有规模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因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导致保障对象无法正常务工而收入减少,保险人按照边际递减的方式负责赔偿。保险年度最高赔付3个月,累计赔付最高6000元每人,具体标准如下:
时间 | 补偿金额(元/人) |
失去收入第一个月 | 3000 |
失去收入第二个月 | 2000 |
失去收入第三个月 | 1000 |
(五)保费管理。“防返贫综合保险” (略) (略) 为投保单位,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防返贫综合保险”采取风险分摊的经办服务模式,即保险期终止后进行结算,赔付率在85%(含)以下的,其结 (略) 财政账户;赔付率超过100%(含)以上的亏损, (略) 各自承担50%。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1)保证提供专人为本项目提供保险跟踪服务;
(2)保证提供的保险条款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保证理赔的及时性。
2.成立专业服务团队
为满足本次保险需求, (略) 理承保、理赔等相关事宜,保险公司须成立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
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以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坚持政府与保险机构共同参与、风险合理分担的工作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充分发挥防返贫保险保障作用,为“十四五”期间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精准有效的防返贫综合保障。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一)保障对象: (略) 区域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保险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保单签发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三)保险费用:#元,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 (略) 财政列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保险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保单签发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五、服务标准:保障事项及赔付标准:
1.保障因病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罹患疾病或意外事故(无责任方赔偿的)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符合当地政策 (略) 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保险人对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人。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人) | 超出起付线以上自付费用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元以下 | 70% |
#元(含)以上 | 80% |
2.保障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由于发生意外事故身故、残疾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启动救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人。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程度 | 赔付比例 |
身故 | 100% |
一级伤残 | 100% |
二级伤残 | 90% |
三级伤残 | 80% |
四级伤残 | 70% |
五级伤残 | 60% |
六级伤残 | 50% |
七级伤残 | 40% |
八级伤残 | 30% |
九级伤残 | 20% |
十级伤残 | 10% |
3.保障因住房受灾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长期居住的房屋(室内财产除外)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在政府政策性农房保险赔款和自身投保的商业性农房保险赔款补偿以及其他政府救助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设置起付线,保险人对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户) | 超出起付线以上家庭财产损失金额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5000元以下 | 40% |
5000元(含)-#元 | 60% | |
#元(含)以上 | 80% |
4.保障因学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子女因就读中职教育、 (略) 校期间支出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在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之后的剩余部分设置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户) | 超出起付线支出金额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5000元以下 | 90% |
5000元(含)以上 | 80% |
5.保障因扶贫产业受损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限内,保障对象从事的种植类、养殖类扶贫产业,因自然灾害、病虫草鼠害、疫病等原因造成收入损失,保险人对其物化成本损失剔除政府及其他商业保险已赔付部分,对保障对象实际承担损失金额设置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元。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 (元/次.户) | 超出起付线损失金额 | 赔付比例 |
5000元 | #元以下 | 70% |
#元(含)以上 | 80% |
6.保障因务工收入损失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局 (略) 域性有规模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因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导致保障对象无法正常务工而收入减少,保险人按照边际递减的方式负责赔偿。保险年度最高赔付3个月,累计赔付最高6000元每人,具体标准如下:
时间 | 补偿金额(元/人) |
失去收入第一个月 | 3000 |
失去收入第二个月 | 2000 |
失去收入第三个月 | 1000 |
(五)保费管理。“防返贫综合保险” (略) (略) 为投保单位,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防返贫综合保险”采取风险分摊的经办服务模式,即保险期终止后进行结算,赔付率在85%(含)以下的,其结 (略) 财政账户;赔付率超过100%(含)以上的亏损, (略) 各自承担50%。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1)保证提供专人为本项目提供保险跟踪服务;
(2)保证提供的保险条款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保证理赔的及时性。
2.成立专业服务团队
为满足本次保险需求, (略) 理承保、理赔等相关事宜,保险公司须成立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
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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