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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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8 项目名称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标段编号 B** 标段名称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地 址:

(略) (略) 奥建大厦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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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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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地 址:

(略) (略) 奥建大厦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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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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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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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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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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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奥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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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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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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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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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地 址:

(略) (略) 奥建大厦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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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地 址:

(略) (略) 奥建大厦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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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8 项目名称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标段编号 B** 标段名称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地 址:

(略) (略) 奥建大厦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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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桥镇蒋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代码为:2409-*-89-01-*,赋码部门为南 (略) (略) 。项目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刘桥镇蒋一村;

2.1.2 建设规模:一层,建筑面积310.88?,见项目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 (略) 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 (略)

地 址:

(略) 刘桥镇

地 址:

(略) (略) 奥建大厦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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