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拟设采矿权勘测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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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拟设采矿权勘测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NXZH-2024-(CG)018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拟设采矿权勘测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 (略)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2.5.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2.6.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投标人须具备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29 18:43:34 至 2024-10-1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略) ;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10-1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供应商需进行二轮报价,供应商需携带CA锁到开标现场,完成二次报价。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确定供应商磋商资格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如超过第一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第二次报价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分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 (略) (略) (略) 中山北街2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略) (略) 浙商国际132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文欣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杰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NXZH-2024-(CG)018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拟设采矿权勘测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 (略)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2.5.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2.6.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投标人须具备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29 18:43:34 至 2024-10-1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略) ;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10-1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供应商需进行二轮报价,供应商需携带CA锁到开标现场,完成二次报价。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确定供应商磋商资格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如超过第一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第二次报价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分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 (略) (略) (略) 中山北街2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略) (略) 浙商国际132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文欣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杰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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