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网络运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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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网络运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略) 络运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ZZD-2024-016

甘肃子航 (略) 受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略) 络运行监测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为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升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性, (略) 络问题导致的业务中断,确保视频会议信号的高质量传输和整体的稳定运行,采购 (略) 络运行监测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控制价:30.*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条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00至2024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及方式: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q.com,供应商发送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

4.3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于当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子航 (略) 开标厅( (略) (略) (略) 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0827室)。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 (略) 发布(http://**), (略) 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地 址: (略) (略) (略) 206号

联 系 人:李乐乐

电 话:0931-*

代理机构:甘肃子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0827室

邮 编:*

联 系 人:曹蓉蓉 周 磊

联系电话:0931-* *


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略) 络运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ZZD-2024-016

甘肃子航 (略) 受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略) 络运行监测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为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升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性, (略) 络问题导致的业务中断,确保视频会议信号的高质量传输和整体的稳定运行,采购 (略) 络运行监测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控制价:30.*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条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00至2024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及方式: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q.com,供应商发送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

4.3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于当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子航 (略) 开标厅( (略) (略) (略) 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0827室)。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 (略) 发布(http://**), (略) 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地 址: (略) (略) (略) 206号

联 系 人:李乐乐

电 话:0931-*

代理机构:甘肃子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0827室

邮 编:*

联 系 人:曹蓉蓉 周 磊

联系电话: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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