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鹤壁市鹤山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河南北豫 (略)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服务进行比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价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服务比价
1.2项目编号:M#0008
1.3实施地点: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位于 (略) / 县(市) (略) (略) (街道),项目建筑为2栋:住养楼建筑高度15.2米,地上4层,地下 \ 层,建筑面积6600㎡,地下部分(如有) \ ㎡,消防水池(如有)容积 \m3,消防水箱(如有)容积 \m3;
1.4采购范围: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1.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年
1.6其他要求:无
1.6.1质量标准:符合消防维保相关服务规范要求。
1.6.2质量保证期:/。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1.8采购限价:#元。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备案截屏) ;
2.1.2企业应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1.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略) 于经营异常状态。(格式自拟)
2.1.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法人授权书。如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证明文件。
2.2业绩要求:
企业应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2.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略) 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
企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证件要求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法人授权书。如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证明文件。
2.6其他要求
2.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 (略) 理。(自行承诺)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通过联系电话报名。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完整并递交或 (略) (略) 拥军巷与S211省道交叉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支付方式
每季度末结算上一季度的维保服务费;维保服务期满后30天内,结清年度全部维保服务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评审标准
7.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的方法,即同等条件下,按照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
7.2如遇报价相同者,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优者为先。
7.3报价人需按要求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有缺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异议的提出
登录河南省电子 (略) ,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8.1异议提出
8.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8.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8.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8.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8.2 (略) 理
8.2.1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8.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8.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8.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8.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9.其他说明事项
9.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9.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列入河 (略) 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年参加河 (略) 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河南省电子 (略) 公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北豫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拥军巷与S211省道交叉口西南侧18号
联 系 人:李珍珍
联 系 电 话:#
邮 箱:*@*q.com
监督机构: (略)
电话:#
地址: (略) (略) 61号清水苑西大堂
邮箱:*@*q.com
监督机构: (略)
电话:0371-#
地址: (略) (略) (略) 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0楼2010室
邮箱:*@*63.com
2024年9月30日
本项目已由河南北豫 (略)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服务进行比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价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服务比价
1.2项目编号:M#0008
1.3实施地点: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位于 (略) / 县(市) (略) (略) (街道),项目建筑为2栋:住养楼建筑高度15.2米,地上4层,地下 \ 层,建筑面积6600㎡,地下部分(如有) \ ㎡,消防水池(如有)容积 \m3,消防水箱(如有)容积 \m3;
1.4采购范围: (略)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1.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年
1.6其他要求:无
1.6.1质量标准:符合消防维保相关服务规范要求。
1.6.2质量保证期:/。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1.8采购限价:#元。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备案截屏) ;
2.1.2企业应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1.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略) 于经营异常状态。(格式自拟)
2.1.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法人授权书。如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证明文件。
2.2业绩要求:
企业应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2.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略) 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
企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证件要求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法人授权书。如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证明文件。
2.6其他要求
2.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 (略) 理。(自行承诺)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通过联系电话报名。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完整并递交或 (略) (略) 拥军巷与S211省道交叉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支付方式
每季度末结算上一季度的维保服务费;维保服务期满后30天内,结清年度全部维保服务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评审标准
7.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的方法,即同等条件下,按照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
7.2如遇报价相同者,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优者为先。
7.3报价人需按要求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有缺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异议的提出
登录河南省电子 (略) ,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8.1异议提出
8.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8.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8.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8.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8.2 (略) 理
8.2.1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8.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8.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8.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8.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9.其他说明事项
9.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9.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列入河 (略) 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年参加河 (略) 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河南省电子 (略) 公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北豫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拥军巷与S211省道交叉口西南侧18号
联 系 人:李珍珍
联 系 电 话:#
邮 箱:*@*q.com
监督机构: (略)
电话:#
地址: (略) (略) 61号清水苑西大堂
邮箱:*@*q.com
监督机构: (略)
电话:0371-#
地址: (略) (略) (略) 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0楼2010室
邮箱:*@*63.com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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