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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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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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安 (略)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委托,拟对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LT-*号

2.采购项目名称: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

3.采购人: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69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性质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8:30- 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在广安 (略) 现场购买( (略) (略) (略) 160号1幢301号)。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广安 (略)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60号1幢30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通讯地址: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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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安 (略)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委托,拟对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LT-*号

2.采购项目名称: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

3.采购人: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69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性质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8:30- 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在广安 (略) 现场购买( (略) (略) (略) 160号1幢301号)。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广安 (略)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60号1幢30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通讯地址: (略)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联 系 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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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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