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略) (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 (略) 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001)
(略) (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 (略) 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呼和浩特经济技 (略) (略) ( (略) ) 批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如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呼和浩特如 (略) (略) 的委托,内蒙古 (略) 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 (略) 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 (略) 沙尔 (略) 。
3.建设内容:起于现状阳光大街,止于现状昌盛大街,全长3199.624m,本工程实施范围为24m车行道,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等配套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略) 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标牌、路名牌及信号灯监控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起于现状阳光大街,止于现状昌盛大街,全长3199.624m,本工程实施范围为24m车行道,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等配套工程。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
7.招标控制价:6816.#元
1、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专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3、投标其他条件:
3.1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9443/BidOpening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至2024年10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 (略) 公共 (略) (http://**)。
2.中国 (略) (http://**)
3.内蒙古 (略) (http://**)
八、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 (略) (略)
九、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略) 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如 (略) (略)
地 址:内蒙 (略) (略) 如 (略) (略) 一号
联系人:任仲麒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略) 水岸 (略) 13 (略) 102号底商
联系人:张春梅
电话:0471-#
(略) (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 (略) 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001)
(略) (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 (略) 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呼和浩特经济技 (略) (略) ( (略) ) 批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如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呼和浩特如 (略) (略) 的委托,内蒙古 (略) 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 (略) 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 (略) 沙尔 (略) 。
3.建设内容:起于现状阳光大街,止于现状昌盛大街,全长3199.624m,本工程实施范围为24m车行道,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等配套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略) 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标牌、路名牌及信号灯监控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起于现状阳光大街,止于现状昌盛大街,全长3199.624m,本工程实施范围为24m车行道,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等配套工程。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
7.招标控制价:6816.#元
1、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专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3、投标其他条件:
3.1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9443/BidOpening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至2024年10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 (略)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 (略) 公共 (略) (http://**)。
2.中国 (略) (http://**)
3.内蒙古 (略) (http://**)
八、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 (略) (略)
九、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略) 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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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呼和浩特如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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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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