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安市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赛岐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 (略) 对[##、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包1(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略) 规划成果稿,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城乡规划#级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 (略) (略) 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30 至 2024-10-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5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略) 8 (略)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10-15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8 (略)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赛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赛岐镇 (略) (略) 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66号1单元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月霞

电话:#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4年09月30日


项目概况

(略) 赛岐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 (略) 对[##、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包1(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略) 赛岐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略) 规划成果稿,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城乡规划#级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 (略) (略) 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30 至 2024-10-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5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略) 8 (略)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10-15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8 (略)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赛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赛岐镇 (略) (略) 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66号1单元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月霞

电话:#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4年09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