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学生宿舍项目 2、招标范围: (略) (略) 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地质详勘(确定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设计要求),已有资料的收集、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和基坑支护设计、 (略) 理设计。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审查通过。以及与招标人、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包含地基验槽、竣工验收等相应的服务内容。 3、计划工作量:根据项目概况及现场踏勘情况,投标人自行编制作业方案,确定钻孔数量及总进尺等技术指标。 4、勘察服务计划服务期:15日历天,完成全部外业工作并出具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4份,后续继续配合招标人及施工单位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详细阶段勘察。 ★三、勘察要求 总则: 提交符合国家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质量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详细勘察应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 (略) 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勘察工作除符合相关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拟建工程的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搜集并提供该场地其他已建工程的勘察资料或临近场地工程的勘察资料;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场地标准冻结深度; 4、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抗浮设计水位。 7、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进行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的岩土勘察,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确定场地类别,当处于抗震危险地段时,提出专门研究的建议。 9、如场地存在地震液化,应对其进行判别,阐明可液化土层,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10、对可能采取 (略) 理方案、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建议、分析、评价;边坡及基坑的勘察要求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 版) 4.7~4.8 节。 11、提供各地层的岩土性质指标、地基变形计算参数、基坑支护计算参数、抗浮锚杆计算参数、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岩石饱和(天然湿度)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12、论证采用天然地基基础形式的可行性,对持力层选择、基础埋深等提出建议。 ★四、勘探点布置及勘探孔深 建(构)筑物勘探点布置和勘探点的深度可视场地的复杂程度、建(构)筑物的规模及场地地质情况,结合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的有关内容要求确定。对一般地段的布置应遵循以下要求: 1、勘探线、勘探点的间距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布置,勘探线应沿轴线布置,一般地段勘探点应按附图中的布置图进行布置;勘探孔(包括控制性勘探孔) 包括但不限于本文附图中的位置及数量,若 (略) 于场地土层变 (略) 域或地 (略) 域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勘探点,直至满足本文要求为止;特别是当建 筑物范围内遇岩溶洞隙、土洞及塌陷发育地段时,应详细查明其分布、形态、发育规律、岩面起伏、形态和覆盖层厚度;地下水贮存条件,水位变化和运动规律;土洞和塌陷的成因及其发展趋势。 2、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3、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除建筑物角点外,其余控制性勘察点应根据具体勘察情况确定,遇复杂或特殊地质应增加控制性勘探点数量,直至满足本文要求为止; 4、勘探孔的深度:满足规范要求,并深入稳定分布地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a.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 b.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部分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软弱土层或达到预计控制深度。 6、当需要进 (略) 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 (略) 理设计与施工的要求;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 版)第4.9节的要求;当遇到不良地质作用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第5.1节的内容要求。 ★五、规范和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21/T907-201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 (略) 理技术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 《中国地震 (略) 划图》*;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2019;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2014;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2007;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岩土现场描述规程》DB21/T1368-2005;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2019;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规范》DB21/T2819-2017; 《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工程勘察通用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特别要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辽宁省工 (略) 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六、成果文件要求 (1)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及《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21/907-2005 的有关内容编制成果报告。 (2)勘察报告装订成册并采用A4版面,图纸单独成册或折叠成A4大小。勘察报告中的术语、计量单位和代表符号应规范化,采用国际化标准。 (3)提交勘查成果资料:提交勘察报告四套及电子文档报告一套。 (4)勘察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任务要求及勘察工作概况: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地层成层条件、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岩土的均匀性和承载力、地下水影响、土的最大冻结深度、抗震设防烈度以及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质问题等的结论和建议。满足实际需要的图表等。 ★七、招标人提供场地工作条件 招标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地上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等,并确 (略) 的位置。 |